采购编号:博政采购(2021)44号
1、招标条件
岩鑫路(焦克路至金隅水泥厂采石场段)道路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博爱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岩鑫路(焦克路至金隅水泥厂采石场段)起于省道S306焦克路,路线向北,与雪莲路平交,继续向北,途经桥沟村、馒头山村,止于金隅水泥厂采石场,全长7.7公里。其中焦克路至雪莲路段全长2.4公里,路基宽度17米,路面宽14米;雪莲路至金隅水泥厂采石场段全长5.3公里,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米。目前该段道路路况较差,本次建设原有道路宽度不变,将老路面病害先进行挖补补强处理(其中水泥混凝土路面段,微裂并加铺土工格栅进行抗裂处理),再铺筑18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8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厘米厚粗粒式沥青砼+4厘米厚中粒式沥青砼路面;部分路段增设排水沟,并对安防工程进行完善。建安工程估算投资约2800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确定的全部内容;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3具备焦作辖区内通过环保验收且符合项目要求的水稳搅拌站(拌和能力不低于400吨/小时,同时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原件)或与符合要求的水稳搅拌站有租赁协议;
3.4企业 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不少于1项;
3.5信誉要求:《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当日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通过会员系统下载文件的视为无效标。(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的获取。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50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保函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需在开标现场提交保函原件,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名: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爱县清化镇支行
银行账号:100549513510010002
开户行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支行
银行帐号:262419116795
开户行3:河南博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帐号:00000117360002831012
6.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17:00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爱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毋先生
电 话:0391-8623833
地 址:博爱县电商大厦A406
招标代理机构:博爱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839141133
地 址:博爱县鸿昌街道办事处建设街12号
8、监督部门
招标人:博爱县运输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博爱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